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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的名人名言

法律领域的名人名言非常多,它们从不同角度揭示了法律的本质、目的、价值以及与人类社会的关系,以下是一些经典且广为流传的法律名言,并附上简要的解读,希望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。

法律的名人名言-图1

关于法律的本质与目的

这些名言探讨了法律的根本作用和存在的意义。

  1. “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。”

    • 出处: 奥利弗·温德尔·霍姆斯 (Oliver Wendell Holmes Jr.),美国著名法学家,最高法院大法官。
    • 解读: 这句话强调了法律并非凭空创造,而是深深植根于一个社会的历史、文化和民众的普遍共识之中,法律是活的,它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演变。
  2. “法律是秩序,好的法律是好的秩序。”

    • 出处: 亚里士多德 (Aristotle),古希腊哲学家。
    • 解读: 亚里士多德指出了法律的两个层次,法律的基本功能是建立和维护社会秩序,只有能够实现正义、保障权利、促进福祉的法律,才是“好的法律”,这为评判法律优劣提供了一个标准。
  3. “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或限制自由,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,这是因为在所有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状态中,哪里没有法律,哪里就没有自由。”

    • 出处: 埃德蒙·伯克 (Edmund Burke),英国政治家、哲学家。
    • 解读: 这句话深刻地揭示了法律与自由的关系,很多人认为法律是自由的束缚,但伯克认为,真正的自由恰恰需要法律的保障,法律划定了自由的边界,防止一个人的自由侵犯他人的自由,从而为所有人创造了一个可以安全行使自由的空间。

关于正义与公平

这些名言聚焦于法律追求的核心价值——正义。

  1. “正义不仅要实现,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。”

    • 出处: 源自古罗马法谚,现代常被引用。
    • 解读: 这句话强调了法律程序的公开和透明,正义不能是秘密的、暗箱操作的,它必须通过公正、公开的程序来展现,这不仅能让当事人感受到正义,也能增强公众对司法系统的信任。
  2. “正义是法律的目的和标准。”

    • 出处: 格劳修斯 (Hugo Grotius),荷兰法学家,国际法之父。
    • 解读: 这句话简洁有力地指明了法律的终极目标,任何法律的制定和实施,都应当以实现正义为出发点和归宿,正义是衡量一部法律好坏的最终标尺。
  3. “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。”

    • 出处: 法律格言,源自拉丁语 "Dormientibus non suadent leges" (法律不唤醒沉睡者)。
    • 解读: 这句话强调了法律保护的是积极主张自己权利的人,如果一个人明知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却长期不作为、不主张,法律将不会主动为其提供保护,这鼓励公民要积极、及时地行使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
关于法治与权力

这些名言探讨了法律如何约束权力,以及法治的重要性。

  1. “权力导致腐败,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。”

    • 出处: 阿克顿勋爵 (Lord Acton),英国历史学家、政治思想家。
    • 解读: 这句话是政治学和法学领域的经典警示,它提醒我们,任何不受制约的权力都有走向滥用的危险,必须建立强大的法律体系来约束和制衡权力,防止其侵害公民权利。
  2. “政府守法,才是真正的法治。”

    • 出处: 约瑟夫·斯托里 (Joseph Story),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。
    • 解读: 法治的核心不仅要求公民守法,更重要的是要求政府及其官员必须首先遵守法律,政府如果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,那么法律就失去了约束权力的作用,社会也将退向人治。
  3. “风能进,雨能进,国王不能进。”

    • 出处: 威廉·佩恩 (William Penn),英国殖民者、哲学家,据传,当英王查理二世试图没收他的财产时,他这样说道。
    • 解读: 这句充满诗意的话,形象地表达了“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”这一法治原则,即使在君主权力至上的时代,法律也应该为公民的私有财产权设立一道坚固的屏障,抵御包括君主在内的一切非法侵犯。

关于法律与道德

这些名言探讨了法律与道德之间复杂而微妙的关系。

  1. “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。”

    • 出处: 常被认为是法学家或伦理学家的观点,虽无确切单一出处,但已成为一个普遍接受的观念。
    • 解读: 这句话指出了法律与道德的联系与区别,法律规范的是社会最基本的、底线性的行为要求,违反了法律就是触犯了道德的底线,但道德的要求往往更高,许多道德上提倡的行为(如见义勇为、乐于助人)并不具有法律强制性。
  2. “恶法亦法” (Lex iniusta non est lex)

    • 出处: 古罗马法学家西塞罗 (Cicero) 的思想,后由德国法学家黑格尔等人发展。
    • 解读: 这是一个充满争议的观点,它认为,即使一部法律在内容上是邪恶的或不公正的,只要其制定程序是合法的,它就依然具有法律的效力,人们有义务遵守它,但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(如立法修改、司法审查)来废除它,这与“恶法非法”的观点(认为不正义的法律根本不是法律)形成鲜明对比。

关于律师与法官的角色

这些名言描述了法律从业者的职责和境界。

  1. “为权利而斗争。”

    • 出处: 鲁道夫·冯·耶林 (Rudolf von Jhering),德国法学家。
    • 解读: 这句话激励着每一位法律人,律师的工作不仅仅是打赢官司,更是通过个案来捍卫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,这种斗争精神是法治社会不可或缺的动力。
  2. “法官是法律的喉舌。”

    • 出处: 爱德华·柯克 (Edward Coke),英国大法官。
    • 解读: 这句话精辟地描述了法官的角色,法官不是法律的创造者,而是法律的解释者和适用者,他们必须忠实地适用既定的法律,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具体的判决,确保法律的统一和权威。

希望这些名言能为您打开一扇了解法律世界的大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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